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规范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落实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负责制,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招标项目评优择优的目标。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建发〔2021〕27号),我州于2022年2月1日起,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全部使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
一、健全保障体系,主动靠上服务
根据《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导规则(试行)》,我局积极探索“评定分离”方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科学、合理的“评定分离”实施方案。
2022年1月,州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主动靠上服务,组织培训,为招标人、投标人提供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全天候服务,切实帮扶企业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实施电子化监管,实现一网通办
2022年3月7日,博州首个以“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在博州交易中心展开,在开评标过程中,统一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系统,通过住建局招投标相关部门现场监督、在线管控等方式,实现全过程监督。评标委员会通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后,向投标人推荐了3家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最终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在对定标候选人实际考察后,根据项目特点择优确定中标人。
三、先试先行勇创新,助力提升行业水平
通过此次“评定分离”,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探索,发现问题,并及时联系更新系统,不断积攒宝贵经验,营造了先试先行、创新创优的积极氛围,进一步推动了权责统一,真正实现了设备招标项目的评优定优原则,也促进了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
审核人:周桂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