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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新疆弘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申请: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4日),对该企业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向我局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结束后,如无其它意见,经我局批准后,生成电子资质证书,上述企业可从新疆建设网上下载资质证书。
另:如发现有冒充住建部门或其他部门打电话或传真要求企业缴纳费用的,请谨防上当!
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电话:0909-2319312
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电话:0909-2319323
地址:博州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单位2号楼5楼
邮编:833400
审核人: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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