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州住建局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入推动我州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一、不断健全绿色建筑发展机制。加快完善绿色建筑法律政策、标准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会同自治州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二、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建立健全涵盖规划、设计、施工、交付、运行等全程管控,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绿色建造,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及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依托国家、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平台,规范开展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加快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
三、不断强化绿色建筑激励措施。将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纳入政策体系支持范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创新信贷等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绿色建筑项目融资支持。将绿色建筑工作列入住建系统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加强调度统计、督导评估。
四、不断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全国低碳日和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载体,宣传普及绿色建筑政策、知识,倡导绿色发展理念2次。将绿色建筑作为干部知识更新工程、专题培训等重要内容,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研讨、标准宣贯等活动。鼓励引导培训机构开设绿色建筑相关课程,培养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