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1日。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㈠抽查对象。按照博州住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从执法检查对象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㈡抽查人员组成。抽查人员由博州住建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4人。
三、抽查内容
根据《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项目开展检查。
四、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每年书面检查达到50%,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年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合计不超过2次。
五、抽查方式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查方案包括牵头部门、随机抽查时间节点、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抽查检查方式、抽查工作保障等。检查对象抽取过程公开透明,通过自治区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实现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和执法人员随机匹配。
六、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活动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通过随机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市场主体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作出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在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行业信用评价和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中要将“随机”抽查情况及时归入相应检查对象的执业档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并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工作要求
㈠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工作方案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狠抓监管工作落实,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㈡开展“双随机”工作中的执法人员要按照《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加强责任意识和协作配合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在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㈢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工作,于每年11月底前将完成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并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同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
审核人: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