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XX·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田整理、水利设施改造过程中优先为农田防护林布局出水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田防护林因缺水问题死亡的现象呈上升趋势,针对这一问题,博州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走访,发现农田防护林枯萎、退化、死亡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一是受林木市场效益的影响,林业承包户对农田防护林及片林种植、生产管理的积极性有所降低,管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存在着为减少投入不愿给林木灌水,围栏损坏不愿维修,随意侵占林床,日常管护措施不到位的现象。二是有些乡镇及村队对保护渠系的完整性意识较差,农田实施节水灌溉后,农田与农防林共用一个滴灌系统,灌溉期出现农田与林地争水现象,而原有灌溉渠系损坏,致使林地无法独立灌溉。三是有些村队干部未能正确处理农业生产用水与生态绿化用水的关系,在水资源配置过程中,无论地表水灌溉渠系,还是地下水机电井,均承担着农业生产和生态绿化的责任,有些村队干部认为,灌溉期只全力保障农作物灌溉,对林地供水管理把关不严、办法不多、协调不够、措施不到位。
因此,如何通过基层政府引导,采取强有力举措开展农田林网化建设,保证林网成活率,成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经与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对接,结合工作职责,现针对农田防护林供水保障工作提出以下几项措施:
一、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渠长制”“井长制”工作,进一步落实田间水利基础设施管护责任,为农田及其防护林有效灌溉打下基础。
二、充分利用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根据防护需要,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网,科学确定防护树种和防护农田面积。尤其是针对近几年来,农田防护林“重建轻管”现象,着重进行设计和加强“建后管护”工作。近三年来,对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新建防护林措施,全部预留出水桩,有条件的防护林,直接从沉砂池布设专用防护林供水管网。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基本达到四面有林带,防护林林相整齐,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0%。
三、指导各乡镇场在农田整理前,提前规划设计好农田防护林补植补造地块及农田防护林造林实施方案,利用春秋季实施农田防护林措施。
四、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能力。在各县市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绿化用水发展前景,优化全州水资源配置。
五、严格执行水费、水资源费政策。对自治区、自治州明确规定的林业用水优惠政策抓好落实,提高林业种植户对农田防护林管护的积极性。
真诚感谢您对自治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