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水利局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将渠系管理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抓手,建立“渠长制”管理制度,促进渠系管护“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管护有力”,提高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农业灌溉效益,提升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建立渠长管理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一渠一长”,根据辖区干支斗渠系分布、距离等特点,建立由县市水利局主要领导任辖区“总渠长”、班子成员和水管站(处)班子任“片区渠长”、各乡镇水管所(站)干部任“渠段长”的州、县、乡三级“渠长”工作体系。
二是完善渠长工作机制。采取定任务、定标准、定职责、定时间的“四定”方法,落实“一渠一档”,明确管护工作责任,清单任务到人到事。健全渠道日常监管巡查、渠长制会议、信息报送(共享)、工作监督等制度。围绕责任落实、渠系日常管护、节水灌溉成效、矛盾协调解决等方面制定渠长考核办法,实现渠道管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渠长制“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三是压实渠长工作责任。以建设“渠系畅通、岸坡稳固、环境整洁、设施完好、高效运行”为管理目标,以解决因“乱围乱建、乱挖乱堵、乱排乱倒”造成设施损毁、淤堵严重、排水不畅、重建轻管等问题为主要任务,把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贯穿始终,统筹分解“渠长”季、月、周的目标任务,各项措施有机衔接,稳步推进,确保有人抓、按时抓、抓到位。
全州现有干支斗渠道608条,总长2210公里,全州水利系统设立总渠长6名,片区渠长16名,渠段长160名。各级渠长按规定的时间、频次开展渠系巡查管护,抓实应急抢修、冬春维护和节约水资源、保护水工程、防治水污染、协调水纠纷等各项任务落实。目前,博州已组织开展渠道巡查400小时,累计巡查1916公里,发现问题168个,投入机械29台次,组织人员667人次,开展春播前清淤178.22公里,维修破损渠道61.42公里,维护保养闸门714个,调试计量设施116个,确保全州渠系能够发挥农业灌溉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为全年农业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