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不断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努力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政策法规顶层设计。为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力度,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博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土保持管理规定》,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及社会各方面责任,持续建立完善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是提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运用集中培训、案件分析讨论、办案现场提高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水利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加强水利部门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和宣传,汇聚部门执法合力,多角度、多维度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杜绝执法“灰色地带”“空挡环节”,为博州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2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6平方公里,以治理开发促进预防保护,实现大保护与小治理的有机结合。州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实施植树、种草、封禁和环境治理等措施,促进大面积的生态自我修复,目前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5平方公里。全州水土流失呈现面积强度“双下降”、水蚀风蚀“双减少”趋势。
四是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管理。实行水土保持开发建设项目方案编报、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与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间协作配合,全面梳理水土保持在建、拟建项目,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等形式及时告知生产建设项目单位,督促办理水土保持手续。目前全州累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75项,接收自主验收报备项目53项,并及时开展验后核查工作。
五是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通过实地走访、应用全国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对生产建设项目方案编制、施工、监理、监测等进行跟踪检查,及时纠正各环节“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监测不及时、技术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上半年开展水土保持跟踪检查76次,执法检查9次,专项监督检查9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02份,立案查处2起,通报约谈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单位8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款1462.47万元。
六是重视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方面培训2次,34个行业主管单位和各县市水利局共60余名业务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各行业部门水土保持履职尽责能力。组织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4场,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参加州人民广播电台《997今日时间》栏目,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良好社会氛围。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