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自治州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培训,各县市、乡镇(场)河湖长办业务骨干3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围绕强工作基础、补能力短板、促业务成效三个方面展开,旨在增强各级河湖长办组织、协调、督办作用,持续推动自治州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为有效”转变。
自治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军对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强化履职尽责,紧盯当前自治州防汛形势,抓实基层河湖长日常巡查、问题排查工作,加大山区河道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做到责任河湖巡查全覆盖。二是要强化问题整改,聚焦防汛关键期河湖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河湖“清四乱”“妨碍行洪”等各类河湖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治台账,细化各级各部门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河湖长制巡查、督办、通报、整改等工作流程,建立高效统一的河湖长制管理模式,各级河湖长办要正视问题、补齐短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通过培训,各县市、乡镇河湖长办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河湖长制工作如何开展有了清晰的思路,对当前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有了更加深入地理解,为更好履行河湖管理职责、推动各部门联动联治联建机制建立、形成河湖共管共治共护的工作格局、推动自治州河湖长制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