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自治州水利局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博乐市振兴、精河县渠首、温泉县浩秀等14个水电站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三个责任落实、发电输电安全生产、引水拦水设施安全、巡检巡视安全、档案资料和防汛安全调度等方面隐患问题开展了细致排查,着力消除水电站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短板弱项,排查组对各县市水利局及各电站业主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水电站管理单位要坚决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加强电站安全运行管理,严格做到不碰红线、守牢底线,确保水电站安全生产。二是全面开展自查。水电站要加强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常态化开展自我排查,时刻绷紧安全弦,针对各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工作措施及责任人,举一反三,强化各类问题整改。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县市水利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水电站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电站的安全生产和度汛工作。要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要求,保障河湖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全州水电站向“安全、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