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水利厅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9月9日,州水利局组成检查指导组对博乐市南城水厂标准化管理自评情况进行初核评价。
检查指导组对照《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评价标准》,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座谈问询等方式,从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信息化完善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博乐市南城水厂标准化管理初核结果得分为92分,符合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要求,拟上报自治区水利厅申请复核评价。
通过初核,检查指导组对博乐市南城水厂标准化管理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深入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水源地保护,对供水工程配套适宜的消毒设备或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构建“单位自检、区域巡检、行业抽检、水质监督”四级水质监测体系,提升供水水质保障。二是优化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积极推进县域统管,完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智慧供水信息管理平台,提高供水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三是强化应急供水保障。明确应急供水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平急两用的应急供水保障体系,完善应急保障运行机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供水保障。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