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水土流失源头管控,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博州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各项工作,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完成划定、公告及成果落地,为全州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锚定政策依据,按期完成划定公告。博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严格对标《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工作要求,高位推动、系统部署,组织各县市于2024年6月全面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坚持依法划定、规范推进、精准落地,于2025年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成果并依法公示。
二是严守技术规范,精准确定划定范围。划定工作严格遵循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要求,按照“科学划定、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三区三线”、耕地保护等关键因素。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咨询、细致复核完善,最终确定4900个图斑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全州15个乡镇,总面积425448.24公顷。
三是明晰禁垦边界,筑牢水土保持生态屏障。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工作,是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水土保持法定职责的具体行动,为全州依法开展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监督管理提供精准空间依据。通过科学划定禁垦范围、明确管控边界,有效遏制陡坡无序开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水土保持能力,为推动博州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审核人:毛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