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国科〔2026〕106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推动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规范水利计量行为,全面加强水利计量管理,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支撑服务水利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聚焦解决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强化水利治理管理数智赋能,以水利行业实际需求为牵引,以实现水利领域精密测量为目标,强化水利计量有效供给,提升水利计量管理效能,确保水利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溯源有据。力争突破一批水利关键急需领域计量技术,研制一批先进实用计量标准装置和技术规范,实现水利专用计量器具管理全覆盖,水利计量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计量支撑。
二、完善水利计量技术规范体系
围绕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构建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加快水利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推进安全大坝、生态大坝、智能大坝建设,强化水土保持监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快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结合新型计量器具和高新计量技术发展趋势,推动水利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与先进技术研究、技术标准制定协同发展,建立健全先进实用、结构科学、协调互补的水利计量技术规范体系。
三、加强水利专用计量器具管理
根据水利领域计量检定或校准技术条件成熟度,坚持需求牵引、急用先行、分类施策、动态更新的原则,建立以《水利专用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核心的计量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目录》评估,动态更新完善。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流域、本地区实际,对列入《目录》的水利专用计量器具(以下简称《目录》器具)按照以下要求,在合理过渡期内分批次、分阶段推进落实。
(一)使用单位应优先选用经计量检定合格或经计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目录》器具。
(二)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安装《目录》器具,确保安装条件满足使用要求。
(三)对具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技术条件的《目录》器具,在初次使用、检定有效期到期、出现故障维修、计量性能发生改变等情况下,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委托依法设置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授权的水利行业专业计量站等机构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使用单位取得相应计量授权时,可自行实施计量检定或校准。
(四)鼓励使用单位对因暂无现行有效计量技术规范或计量标准装置而导致无法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的在用《目录》器具,定期自行实施量值的核查或比测。
(五)使用单位对经计量检定不合格或计量校准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在用《目录》器具,应及时更换或维修,经再次计量检定合格或计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加快水利计量标准装置建设
水利行业国家专业计量站和各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要以水利关键急需领域计量需求为导向,加强水利计量标准装置建设与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统筹衔接,优先部署开展《目录》器具的计量标准装置研制。推动传统计量标准装置与云计算平台对接,探索远程校准、动态量值传递等新型服务模式。鼓励各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建立水利计量标准装置,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应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计量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对社会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测试等工作,推动更多水利专用计量器具具备计量检定、校准条件。
五、加强水利行业国家专业计量站建设
水利行业国家专业计量站应落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职责,开展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等任务,提供计量校准、测试服务,推动水利计量数据汇集管理与应用,不断拓展适用于数智赋能水利业务的计量数据应用场景,为水利计量政策制定与宣贯、监督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各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与水利行业国家专业计量站的技术交流合作和供需对接,探索开展水利计量技术资源共建共享,拓宽水利计量服务领域与应用场景,加强各流域、各地水利计量能力建设。
六、加强水利计量关键技术研究与计量器具研制
水利行业国家专业计量站和各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要面向取用水管理、地下水超采治理、雨水情监测预报、水利工程安全监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点领域计量应用需求,聚焦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等难题,加强量值传递和溯源方法研究,探索与其他行业联合攻关,着力突破水利领域关键计量技术,研发高精度、智能化、集成化水利计量器具。加强复杂环境、实时工况环境、极端环境和应急监测场景下的水利计量关键技术研究和计量器具研发,推进在线、动态、实时、远程、多参数计量检定校准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嵌入式、便携式和多功能水利专用计量器具研制,遴选推广高新成熟适用水利计量器具。
七、加强水利标准物质研制与应用
水利行业国家专业计量站和各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水生态环境、水文测报、岩土工程、工程材料等领域标准物质研制和应用,围绕支撑服务江河湖库富营养化综合治理、新污染物监测防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等加大标准物质供给力度,依法依规取得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不断健全水利标准物质体系。
八、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水利计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依法依规强化资金保障,支持水利计量装备研发、制造、配备和管理,支持开展水利计量技术研究与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大力培养国家级计量高水平人才和水利行业注册计量师,加强水利计量工作培训交流,提升水利计量人才队伍水平。水利部机关各有关司局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本业务领域水利计量管理,指导水利计量技术能力建设。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意见,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水利部
2026年6月15日
审核人:毛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