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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依法公开我中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如下:
危废名称
产废储量(Kg)
产生来源
转运、处置数量(Kg)
废物去向
实验室废液
150
检测前处理
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审核人:刘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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