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博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成效、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底色”更实
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快打造全疆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2024年,博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2015年的72.68亿元增长到121.37亿元,年均增速约5.86%。一是粮食产能持续提升。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2024年粮食亩均单产751.46公斤、列全疆第一,粮食总产达77.4万吨、较“十三五”末增产19.9万吨。二是棉花品质全疆领先。优化棉花生产区域布局,精准化调、肥水前移、适时打顶、脱叶催熟等田管措施全部落实,精河县棉花高产示范田以743.6公斤、667.6公斤、630.5公斤分别创全国“百亩、千亩、万亩”三项单产记录,优质棉率达80.9%、连续三年位居全疆首位。三是畜禽产品供给稳定。动态调整置换草原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143.8万亩,推广“联户代牧”模式,获得自治区草原畜牧业生产模式转变奖补1000万元。截至2024年末,牲畜饲养量244.66万头(只),家禽饲养量383.24万羽,肉蛋奶产量达7.02万吨、较“十三五”末增产1.51万吨。
二、现代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特色”更浓
坚持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分别获评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休闲农业重点县。一是以链式思维布局推动。对标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实行“链长制”推进、“链主式”带动、“链条式”发展,加快打造粮油饲甜、纺织服装、优质畜禽产品、枸杞等特色果蔬4条农业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百亿元。二是以园区载体融合赋能。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各1个,实施新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2个,打造国家农业产业强镇3个,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5家,预计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2.4:1。三是以品牌创建拓宽市场。认证“两品一标”产品197个,创建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品味新疆”好产品38个,依托组团参展、电商带动、援疆专柜、景区营销、口岸出口等多种方式,促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三、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引领“亮色”更明
坚持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现场会、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三普)北疆片区现场推进会、自治区乡村建设整县推进暨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先后在博州召开。一是规划先行强引领。坚持县域统筹、片区推进,整体打造79个自治区美丽宜居村,促进乡村建设由“点上开花”向“连片成势”转变,博乐市在全疆率先入选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二是齐抓共管聚合力。建立厅级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联系点机制,用好自治区厅局助力示范、驻村包联、社会帮扶“三支力量”,累计制定帮扶措施609条、投入资金13.92亿元。三是乡村和美惠民生。统筹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卫生厕所普及率83.3%,分别高于全疆10个、20个百分点,排水管网延伸至115个村,助力“厕污共治”。坚持组织发动、宣传推动、党员带动、激励驱动、村民行动,推进环境整治与庭院经济互促共进,博乐市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四、农牧业新质生产力推广应用“成色”更新
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向“绿色高效、机械为主、智能决策”转变。一是运用新技术。用好自治区粮食作物、棉花品种审定区域试验站,加强国家级棉花试验站、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棉花、玉米)建设,大力推广合理密植、复合种植、智能滴灌等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升级新装备。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撬动作用,推进以国产采棉机为主的重要农机具换代升级,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100%,农林牧渔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3.09%。三是搭建新平台。以博乐市实施全疆第一个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为契机,促进乡村信息数字化、服务综合化、数据资产化,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注入动能。
五、各族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致富“本色”更足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以强村富民实际成效增加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一是精准帮扶固成果。全州现有脱贫人口6824户、16183人,监测对象964户、2436人,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87亿元实施乡村产业项目120个。2025年已拨付到户产业项目资金2483万元、受益6625人,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651.3万元、惠及556户,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5863人、任务完成率104.7%。二是数字赋能管三资。依托自治区“三资”管理平台累计录入集体资产17.4亿元、较集中整治前增长17.6%,通过自治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累计流转土地118.04万亩、成交额17.06亿元,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2.07亿元、村均111.3万元。三是多措并举缩差距。以提高工资性收入为重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次,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46元、全疆第三,城乡居民收入比1.57:1、连续7年缩小。
站在新起点,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建设农业强区贡献力量。
审核人:刘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