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州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部署要求,紧盯改革任务、细化责任分解、狠抓工作落实,用改革之力驱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近年来,博州结合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盘活闲置资源发展民宿、农家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路径。一是政策赋能。将“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写入州党委一号文件,予以政策支持。二是市场运作。博乐市青得里镇阿里翁白新村探索开展“企业+村集体+农户”三方合作模式,以村队闲置庭院为股权进行绑定、以提供就业岗位为约束,打造“遇见阿里翁”“花儿民宿”等特色品牌,带动本村212名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三是成果共享。博乐市青得里镇定吉格村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利用35亩闲置土地建设小微产业园,成功引入10余家企业入驻,带动近200人就业,人均月收入达3200元。
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
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博乐市达勒特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开展整乡镇试点工作,下拨改革专项经费,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广泛宣传。州级指导组、县级工作专班累计进村宣讲20余次,镇村两级业务培训全覆盖,通过“致村民一封信”、微信群“云上课堂”等多种形式,重点解读“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等核心政策条款,确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精细摸排。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指导试点乡镇以村为单位制定“一村一策”延包方案,经村集体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公示实施。重点做好试点范围内“人地证”权属情况以及承包地面积、共有人信息、合同签订、证书发放、土地变动等摸排工作。三是化解纠纷。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组建2支合同审查专项小组,审核存续期农村集体经济合同300余份,梳理研判问题合同11份,有效防范化解延包工作潜在矛盾风险。截至目前,依法依规化解群众信访案(事)件42件,矛盾诉求响应率100%,特殊群体合理诉求解决率超95%,问题合同整改完成率100%。
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博州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通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增收。一是党建引领。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大力推广“村党支部+合作社+村民”发展模式,引导农户从“单兵作战”转向“抱团发展”,提升集体经济组织化程度。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南村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整合1639.71亩集体土地统一规划发包,2024年实现分红33万余元,惠及543户1453名村民。二是产业联动。深化“村企共建”合作模式,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培育壮大6家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固定收益+劳务创收+资产分红”混合经营模式,带动村集体年分红5—20万元。三是农旅融合。依托赛里木湖、温泉湿地等优质文旅资源,重点发展农家乐、特色民宿等富民业态。温泉县塔秀乡冬都布勒格村组建特色马队发展乡村旅游业,2025年实现村集体增收40万元。
四、探索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机制
通过包联促动、资金撬动、帮扶带动,推动延长产业链、提升租金收益、助力群众增收,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一是包联促动。19名厅级领导“一对一”联系3个县市19个涉农乡(镇、场),统筹自治区厅局助力示范、州县部门驻村帮扶和社会力量,推动乡村振兴取得实效。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全州192家企业与165个村精准对接,实现企业资源优势与乡村发展需求高效适配。二是资金撬动。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天莱牧业推行“公司+银行+基地+合作社+农户”全链条发展模式,持续扩大辐射带动效应;鑫天农农业通过订单农业、免费技术服务等方式紧密联结农户,降低生产风险。全州历年来形成衔接资金帮扶资产106个,助力增加村集体收入1457.96万元,带动1332人就地就近就业。三是帮扶带动。引导186家社会组织精准认领志愿服务、扶贫帮困、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项目,形成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帮扶格局。发挥民营企业市场渠道优势,通过定向采购、代销代购、农企直通车、电商平台等多种方式对接外部市场,2022年以来全州民营企业累计帮助销售农副产品4.63亿元。
审核人:刘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