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版
网站支持Ipv6
注册 登录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计函〔2025〕585号)规定,对新建或改扩建的设施农业建设主体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存续或新增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经博乐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审核申报,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复核,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确定新疆农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8日—3月9日(8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何佳
联系电话:0909-2310720
自治区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名单
序号
建设主体名称
所在地州、县市
建设主体类型
总贷 款额
贷款起止时间
贷款
银行
利息总额
已付
利息
2025年享受贴息额度
1
新疆农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博州博乐市
企业
9500万元
2025年6月27日—12月31日
中国建设银行
105.26万元
105.26
万元
65.81万元
审核人:董丽娟
上一条:博州聚焦“八个千万”重点任务 发挥金融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用 下一条:博州精河县轩凯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获评自治区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