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24年6月6日20时24分许,巴某驾驶新E69***号普通两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博乐市Z566线哈拉图鲁克边境检查站路段时,被检查站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68mg/100ml。经查,巴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2024年6月10日20时许,白某驾驶新E76***号普通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博乐市G219线桑津布拉格村路段时,被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33/100ml。经查,白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2024年6月16日07时30分许,奴某驾驶新E5****号普通客车行驶至温泉县博格达尔镇温泉小镇路段处,被温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经查,奴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2024年06月26日07时46分许,田某驾驶新F65***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乌兰达布森边境检查站进口路段时,被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4mg/100ml。经查,田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酒驾?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易疲劳驾驶。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的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瞌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5.运动反射神经迟钝。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要相应延长。
审核人:王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