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广大驾驶人来说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酒驾上路。博州公安交警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醉驾人员进行曝光,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忌酒后开车!
案例一:
2025年8月13日01时25分许,哈某驾驶新E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精河县托里镇一大队路口向东100米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哈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5年8月13日01时50分许,努某驾驶新FK****号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八大队村委会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92mg/100ml。努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25年8月20日00时14分许,黄某驾驶川J6****普通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精河县城镇锦福西路花海桥头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9mg/100ml。黄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新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审核人:欧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