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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和《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博州城东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通过专家评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博州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联系。
联系人:吐尔巴依尔、岁昌奇
电 话:0909-6288018
附 件:博州城东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
审核人: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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