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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有关规定,《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温泉县G219公路K12+500南部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30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向博州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
地址:博乐市金光大道3号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909-6288067 邮箱:253136609@qq.com
附件:1《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温泉县G219公路K12+500南部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
2.公众意见表
2023年8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第五批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质矿产评审专家库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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