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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40号)等有关规定,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通过专家组论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向博州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
地址:博乐市金光大道3号
联系人:王志国
联系电话:0909-6288020
附件:1.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主要参数表
2.公示公众意见表
审核人:刘文新
上一条: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博州第七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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