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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规定,按照矿业权审批权限,拟向精河县鲲鹏陶瓷有限公司颁发新疆精河县乌兰达坂石英矿采矿许可证,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博州自然资源局。
地址:博乐市金光大道3号联系人:王志国
联系电话:0909-6288020
附件:拟颁发采矿许可证情况表
博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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