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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要求,《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区9号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项目报告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专家审查意见等相关信息请查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boz.gov.cn)。
附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博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
审核人: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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