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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规定,因新疆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9号矿采矿权、新疆博乐市博亨切亥尔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2号矿体采矿权、新疆博乐市博亨切亥尔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隔离带)普查探矿权进行整合。采矿权人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新疆博乐市博亨切亥尔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2号矿体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经我局审查,拟同意注销该采矿许可证,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博州自然资源局。
地址:博乐市金光大道3号
联系人:王志国
联系电话:0909-6288020
附件:拟注销的采矿权信息
博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8日
审核人: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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