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博乐市富兴石业有限公司新疆博乐市托特科协2号豹皮花花岗岩矿隔离带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博乐市金光大道3号
二、受让人
名称:博乐市富兴石业有限公司
场所:新疆博州博乐市石材工业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1564358067X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新疆博乐市托特科协2号豹皮花花岗岩矿隔离带普查探矿权
勘查矿种:饰面用花岗岩矿
地理位置:博乐市北东59°54′方向,距博乐市市区直线距离约31.35千米。
面积:0.009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
纬度 |
经度 |
1 |
45°01′31.83″ |
82°24′46.16″ |
2 |
45°01′31.35″ |
82°24′46.15″ |
3 |
45°01′31.36″ |
82°24′17.88″ |
4 |
45°01′31.83″ |
82°24′17.89″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依据: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4日。(10个工作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六、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和博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1日
审核人: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