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新疆精河县塔根巴套沟大理岩矿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地址:博乐市阿拉山口路9号国投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探矿权名称:新疆精河县塔根巴套沟大理岩矿普查探矿权
地理位置:位于精河县大河沿子镇195°方位直距29千米处,行政区划属精河县管辖。
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点号 东经 北纬
1,82°12′17.90″,44°18′52.39″;
2,82°12′09.66″,44°19′15.34″;
3,82°12′51.75″,44°19′28.07″;
4,82°13′04.39″,44°19′01.89″。
勘查矿种:大理岩
勘查面积:0.84平方千米
出让年限:5年
挂牌出让起始价人民币:1174.55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注:最终成交的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等以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挂牌文件约定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线上公开挂牌出让
(二)公告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
(三)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10:00至2026年5月20日19:00(北京时间,下同)
(四)挂牌竞价网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
(五)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5月21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6月9日11:00止。延时竞价时间:2026年6月9日11:00。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竞价(竞买人可自主选择使用实体CA或者标证通移动CA)。
(六)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按照办事指南和“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和竞价等相关操作。
意向竞买人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或新疆CA、翔晟CA全疆营业网点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手机微信登录“丝路签企业保姆”“翔晟信息”公众号、小程序,远程在线办理,或手机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办理。
(1)新疆CA,联系电话:4000921999,在线办理:https://www.xjca.com.cn
(2)翔晟CFCA,联系电话:025-66085508,在线办理: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xjzzqggzy
(3)标证通移动CA,联系电话:400-998-0000,详见操作手册: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20210716/a781179d-8dfd-4726-8cc4-07733217af4e.html
(七)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报告、查询结果截图、“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八)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账户号:5120 5010 0100 003684
行号:3098 8100 2052
(九)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矿业权交易机构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矿业权交易机构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本次探矿权出让项目设有出让底价,有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三)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矿业权交易机构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并按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成后《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签章生效。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人、竞得人有违约行为的,按规定和约定处理。
六、签订出让合同、办理探矿权登记
(一)成交结果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并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三)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及相关费用后,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勘查许可登记。
七、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探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三)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四)竞得人在矿业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五)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移动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七)网上交易时将浏览器切换为最新版的Microsoft Edge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八、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矿业权交易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付清交易服务费的;
3.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内容
(一)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未尽事宜由矿业权交易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二)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还应承担本公告和挂牌文件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本次探矿权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https://www.xjboz.gov.cn/
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
4.新疆矿业网(国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jgyky.com/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4846078
柳苗苗 18299392519
李 翔 17699100101
监督电话:0909-6288020
博州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0日
审核人: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