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博州税务局深入贯彻全区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博州税务局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严格按照新疆税务局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将依法治税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绩效管理,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确保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攻坚克难,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做到放而不乱、放而有序。大力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2018年实现审批时限“零超时”。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近年来,我局全面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大力开展了税务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全面梳理了正在实施的和本级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3.完善宏观调控。一方面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为博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内、对外宣传辅导,强化政策落实。
4.加强税收监管。运用风险管理、信息管税,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分工协调,提高征管质效,着力探索转变征管方式。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将日常户籍管理与重点税源管理有效结合,行业管理与专业化管理有效结合。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QQ群、微信群等形式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增强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增值度。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针对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征询税收立法稿件意见,认真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搜集、反馈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征管措施改进建议。不断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策执行的合法性。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和范围,完善并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和机制。通过完善集体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坚持在人事、财务、基建、重大工作部署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听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意见,并由相关部门研究把关,确保了决策民主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为逐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博州税务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有效监督税务机关执法行为。
2.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税收执法责任制与绩效考核的有机结合,加大层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不断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中的作用。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了执法证件和执法资格认证的清理工作,对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强化执法资格考试工作,2018年我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4.创新税收执法方式。认真落实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建立税务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随机选派,定期对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会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善税警协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5.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将阿拉山口市税务局作为执法全过程制度试点单位。
6.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根据机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构,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制度、指引为标准,防范工作中各类风险。认真开展风险点排查工作,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内外部监督。对内加强执法督察,对4个县(市)局进行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和执法行为。对外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建立了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2.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改革完善信访规章制度,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领导责任制,明确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格局。
3.持续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全面拓展纳税人、缴费人维权途径。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制度,完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发挥办税服务厅主要场所作用。把对外公开的事宜融入到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当中。设立税收咨询台和导税员,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联系卡、流动服务、延时服务、假日预约服务等举措,为纳税人、缴费人全方面了解政策信息提供更加实时、便捷的服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领导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党委中心组定期进行集体学习,做到会前学法,学法有记录、有笔记。开展党委书记、局长带头讲宪法、讲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
2.加强全体税务干部的法律培训。发挥“法宣在线”“每日一学微课堂”公众号、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等平台作用,加大对宪法、税收法律法规、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组织开展分级分类的法治业务培训,全面增强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3.做好社会普法工作。聚焦“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全员答题竞赛活动,发挥“法宣在线”平台作用,强化对干部的普法学习教育。加强对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普法信息。
4.做好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及联合惩戒工作。利用公告栏、网页等媒体,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税务违法案件进行发布,全面净化税收法治环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充实健全法制机构。博州税务局及各县(市)税务局均设有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并配备具有法律资格证的专业人才从事涉税涉费相关工作的管理。二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培养系统内公职律师,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了专业法律人才的作用,助力税收法治建设。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博州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税收法治工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依法行政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依法治税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做到了年初有任务,年中有落实,年底有考核,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今后工作的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及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和博州税务局“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部署要求和进程安排,积极行动,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不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二是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以有效监管保障便捷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为博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2018年12月26日
审核人:王广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