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博州税务局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博州税务局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将依法治税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绩效管理,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确保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攻坚克难,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税务行政审批,实现了审批时限“零超时”。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梳理正在实施的和本级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及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3.完善宏观调控。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政策精准辅导,扎实开展减税政策效应分析评估,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4.加强市场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方式,强化税源管理,规范税收风险管理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控,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税(费)征收风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纳税遵从。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积极参与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及时搜集、反馈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征管措施改进建议。
2.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各类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加强税收政策执行反馈,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工作规则》,研究决定重大税收工作事项,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
2.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事项、重案审理等工作的参与度,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分析和合法性审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有效实施稽查威慑,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稽查执法衔接工作,深化四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深化打击骗税、打击虚开和打击制售非法发票“三位一体”工作布局。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重大税收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开展内控建设。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对2个县(市)税务局执法督察和过错责任追究,确保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追究一起。
(五)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落实,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3.加强行政监督。开展对4个县(市)税务局的内部审计,建立“三位一体”监督检查体系。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了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成立博州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
6.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应急预案,落实首问责任制、来访接待制、投诉监督机制、局领导接待日等一系列制度规范。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开展对系统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实现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税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开展“与法同行”万人宣讲,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八)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委对法治税收建设的领导,修改完善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实现了“一把手”负责制,深入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制度。
2.积极开展建设法治税收示范创建活动。走进博州电视台直播间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以实际案例进行普法教育。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税收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有待提高,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需要进一步深化。
四、今后工作的打算
(一)坚持创新引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不断优化、不断完善、不断突破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扩大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适用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2020年1月10日
审核人:王广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