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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接到贵州茅台酒厂派专人来访,为维护商标持有人专用权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博州市场监管局派执法人员对辖区茅台酒销售门店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贵州茅台酒厂人员全程配合。
执法人员对重点茅台酒销售门店进行逐一排查,对经营者字号名称进行认真核对,检查是否有“贵州茅台”商标作为字号使用的;对经营者销售的茅台酒查看索证索票,检查否是否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现场对经营者销售的茅台酒进行真伪鉴定,检查是否销售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有权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茅台酒销售门店5家,现场由贵州茅台酒厂专职法务人员进行真伪鉴定,全部为真品。检查中发现一款产品涉嫌与“茅台1935酒”瓶身外观专利有争议,已由知识产权监管部门接手进行外观专利行政裁决或行政调解。下阶段,博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各类名酒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审核人:吴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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