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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依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909-2280539 通讯地址:博乐市团结路487号
企业名称
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精河县第五百一十九分店
法定代表人
刘彦昌
企业负责人
刘海昌
质量负责人
李梅燕
注册地址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伊犁路南侧阳光美居二期6幢5号商铺
仓库地址
无
经营方式
零售连锁
经营范围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中成药、抗生素、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现场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10日
检查人员
李鹏飚、许明杰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审核人:李鹏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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