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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依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讯地址:博乐市团结路487号 邮编:833400
企业名称
新疆康之源药业有限公司博乐市新福康达药店
法定代表人
刘彦昌
企业负责人
薛银
质量负责人
注册地址
博乐市
仓库地址
无
经营方式
零售连锁
经营范围
中成药、抗生素、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
现场检查时间
2019年5月5日
检查人员
许明杰、霍斌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一条: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公告 下一条:《食品生产许可公示公告》(2019-2700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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