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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5月7日始至2019年5月1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博乐市团结路487号 邮编:833400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同认证范围))
企业
所在地
地址
现场检查时间
现场
检查员
博乐市康乐大药房
零售)
中成药
抗生素
化学药制剂
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
博乐市
博乐市青得里大街198号
2019年5
月7日
陈荣新、许明杰、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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