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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材料审查,及食品生产审查员对现场核查,以下企业符合要求,准予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将许可信息公开,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09-2282537 传真:0909-2284318
通讯地址:博乐市团结路487号 邮编:833400
企业名称
温泉县塔秀乡田野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贺选社
企业注册地址
温泉县塔秀乡
企业生产地址
证书编号
SC10965272300254
日常监管机构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证日期
2019-7-24
有效期
2024-7-23
食品类别
罐头
食品类别名称
果蔬罐头
食品品种明细
1、蔬菜罐头(糯玉米罐头)
备注
上一条: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公示公告(2019年9月29日) 下一条:《食品生产许可公示公告》(2019-2700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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