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精河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17日 12:42  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精河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精河县伊犁路7号,电话:0909-5328009,邮编:833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精河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坚持将政务公开与提升政务服务相结合,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㈠主动公开情况

制定印发了《精河县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并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9894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978条。结合《精河县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和考核指标体系,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政务公开栏目分解至各相关单位,明确目标任务、更新时限,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一是及时公开稳经济政策措施。围绕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稳经济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涉企政策、扩大投资、稳岗就业等信息公开,确保各类政策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二是持续公开疫情防控政策。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信息、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凝聚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合力。三是全面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加大教育医疗、不动产登记、生态环保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民生实事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公开,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主动公布重点领域统计信息,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公众更全面地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领导信箱”“意见征集”“留言板”等栏目受理网民咨询、建议和投诉,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2022年,我县领导信箱、留言板共收到咨询、投诉10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规范答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措施等信息,综合采取图文等快捷高效、简明易懂、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确保企业群众对此类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22年共发布政策信息260条。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结合我县依申请公开工作实际,形成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批办单,办理过程全程跟进,构建了事前防范风险、事中依法办事、事后落实责任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格局,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已办结。

㈢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日常巡检和动态监测,保障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一是投入4万元购买开普云监测服务,加强网站错敏信息监测,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2022年累计修改错敏字、死链信息467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打造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分别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利用县、乡、村(社区)政务新媒体矩阵、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宣传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政府信息。三是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清理、优化整合、开设备案工作,打造“网上精河”“平安精河”等微信微博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便捷信息查询渠道。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不断提升县政府网站安全,优化网站结构,积极与网站制作公司对接,升级安全补丁,解决功能性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主阵地,充分运用政策集中公开成效,精准对接企业群众所需,实时链接新疆政务服务网,为政务服务办理提供依据,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政务公开体系。纵向汇聚全县9个乡镇场、街道和100个村队(社区)网上办事窗口,横向覆盖28个县直部门集中公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㈤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把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作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先手棋,通过召开会议、分批次培训等多种方式,对9个乡镇场、街道和28个县直部门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以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常态长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范畴,出台了《精河县2022年政务公开和“放管服”改革考核指标》,通过日常督促、月通报、半年、全年考核等形式,强化激励问责,2022年下发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通报11期,促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3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6

行政强制

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对有关规定的理解把握不够,按时限要求公开做得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单位对重点领域内容公开不细致,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运用好政府督查指挥棒,开展定期集中办公、集中培训的方式,锚定重点领域、发布质量,形成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长效化工作体系。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围绕依申请公开答复、多角度政策解读等日常重点事项,明确措施、创新工作。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持续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坚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空白栏目、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围绕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和政务公开要点,明确目标,压实部门责任,抓实抓细日常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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