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预案》必要性
为建立健全我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应急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和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出台此预案。《预案》通过理顺、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促进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起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预案》的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政办发〔2014〕122号)、《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博州政发规〔202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正常生产生活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四、《预案》的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响应迅速、协同应对;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长效管理,落实责任。
五、《预案》的框架及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8个部分和3个附件组成。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分级5块内容;
2.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包括指挥部及职责、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指挥部下设小组及职责、专家组6块内容;
3.预防和预警机制,包括预防和监测预警2块内容;
4.信息报告,包括信息收集、信息报告、信息报告的内容3块内容;
5.应急响应,包括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I级响应、应急终止4块内容;
6.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2块内容;
7.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责任与奖惩6块内容;
8.附则,包括管理与更新、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定与解释、预案实施时间4块内容。
六、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七、《预案》的落实
要求各县市建立技术保障、通讯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制度。同时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调度的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