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为推动自治州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和《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新政办发〔2022〕67号)要求,博州教育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广泛开展调研,征求了妇联、残联,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疾控中心、医保局10个部门(单位)、4个县(市)教育局和5所州直学校意见建议,起草了《自治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由5个部分组成,分别是:一是总体要求;二是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三是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四是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五是组织实施。《行动计划》结合实际提出:以博州特殊教育学校为核心,依托特殊资源中心(教室)组建博州特殊教育集团。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普通高中、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等接纳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州开放大学、技工学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三、具体举措
㈠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一是适宜安置残疾儿童入学。坚持“全覆盖、零拒绝”原则,《行动计划》要求,每年4月至8月,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县(市)政府领导下会同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单位)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及其监护人开展入学登记工作,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二是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三是完善送教上门服务。健全送教上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务质量。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
㈡ 满足残疾儿童青少年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入学需求。一是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园随班就读。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二是着力发展职业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县(市)技工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三是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支持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支持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州开放大学、技工学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㈢ 推进融合教育发展。一是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博州特殊教育学校和博乐市第九中学、博乐市小营盘小学结对帮扶共建。二是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博州特殊教育学校与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州开放大学和县(市)技工学校结对帮扶共建。三是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行动计划》要求,每年3月、8月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理清特殊教育工作推进思路和举措,完善保障机制,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㈣特殊教育政策保障举措。一是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方面,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二是在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方面,支持博州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普通学校特教班、送教上门学校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三是在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方面,加大融合教育通识培训力度,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落实教师资格考试中含有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和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等要求,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完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补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