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权责法定的要求,将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梳理纳入清单,明晰行使层级和审批内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于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意义重大。
2023年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11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政办发〔2023〕67号),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我州对照国家、自治区清单,梳理编制形成《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并经自治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二、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12月,自治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编制了《清单》,并征求了35个单位修改意见。经反馈,5个单位提出8条修改意见,采纳了6条。
三、主要内容
《清单》严格对照国家、自治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完善,对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确保事项要素法定、同源、规范。《清单》共涵盖35个州级业务主管部门的326项行政许可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18项,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暂无自治州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贯彻落实要求
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清单》,加快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各县市要依法及时调整完善本县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