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精河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01月25日 18:29  精河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博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公办发〔2019〕2号)有关要求,现就精河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jh.gov.cn)“年度报告”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精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精河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和平西路8号,邮编:833300,电话:0909-5328009,传真:0909-5332140;电子邮箱:jhdzzwb@sina.cn。

一、概述

2018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58号)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㈠政务“五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决策公开。我县不断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要决策的公开力度,全年共公开各类政策性文件94件,规范性文件14件,及时公开常务会议纪要10件。同时,利用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积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共公开征求意见通知6期,主要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等方面内容。

2.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县印发了《关于做好精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的通知》(精政办发〔2018〕33号)进一步为执法部门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同时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和抽查结果公示的公开发布,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49条。

3.做好权责清单公开。我县对全县30个部门权责清单职权项目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发布,共涉及十个类别,2524项行政权力,同时,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4.及时公开提案议案办理结果。我县下发《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76号),明确提案议案公开要求。2018年,精河县政府网站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结果39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1件。

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认真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及时在精河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全县129家单位的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2018年度部门决算。二是编制和公布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了专项资金定期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了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保障专项资金决策科学、安排公平、使用高效。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负措施,截至目前,共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减免税税种11个,累计减免税11797.26万元。

2.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发放至被征收人手上,实行阳光征收。二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通过县住建局、社区张榜公示、县政府网站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申请时间、保障房源、分配结果,以确保信息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杜绝“暗箱操作”。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切实保证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都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白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的程序,根据《采购法》的要求,我县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采购方式以及中标结果,均按规定在“精河县政府网站”政府采购栏目上公开发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就重大项目、财税、工业经济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一是及时公布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在精河县政府网站重点工程项目栏目中定期将2018年重点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工期、项目投资、形象进度、下步计划等内容)进行公布。二是坚持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每周汇总通报”的项目日常跟踪机制,加强项目进度及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三是将所有项目招投标及审批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或“精河县政府网站”2个网站进行公布,让大家能够及时了解我县工程项目审批动态。四是将规划审批的重点工程及时公示,让老百姓参与到城市规划建设中,确保城区规划建设更加符合民意。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方面。2018年,共公开各类信息60余条,发布各类求职、招聘信息95条。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85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300人的116.8%(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4人,完成全年任务500人的100.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县实名制报道应届高校毕业生295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275人,就业率93.2%。通过各种途径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5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2.4万人次的104%,实现劳务创收6956.45万元。开展缝纫、砌筑、电焊、固投、企业岗前培训等5198人(职业技能1734人、固投培训319人、引导性培训<素质教育>培训1989人、企业岗前培训1156人),完成全年任务5100人的101.9%。已建成3100平米的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商户32家,带动就业150人。全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73万元。二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县医院、乡镇医院等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各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价格等,医院配备的国家基本药物、常用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剂型、规格、型号、价格及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及药品价格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巩固教育阳光招生成果,积极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以及报名、咨询、投诉、录取等信息以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相关文件。四是做好价格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价格执法、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费标准调整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动态、液化石油气市场销售价格动态等相关信息,五是做好网上便民服务公开。开设便民服务栏目向广大网民公布公交查询,客运查询、货运查询等信息以便查询,六是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本地农畜产品供求动态,年内农资销售网点、企业名称、资质、产品、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农业信息,及时公布县内农机大户名录、农机装备,年内本地劳动力供求动态,本地农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名录、农业产业化企业基本情况、生产情况、市场情况以及企业生产工艺、产品、品牌建设情况等信息。七是做好社区及旅游服务公开。及时公布社区、图书馆、文化宫、体育馆、青少年馆办公地点,宾馆酒店、旅行社、农家乐名称、资质、服务项目、地址、联系方式,公开家政、开锁、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等服务项目的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抢修电话、投诉电话等。

5.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此次活动组织环境监察人员随机抽查了全县4家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企业进行整改。二是坚持以互联网为功能载体,积极推动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堡垒。2018年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全部实行网上备案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23件。

6.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频道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题专栏,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监督抽验情况,并介绍食品药品监管的有关政策;发布“四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餐饮)质量安全预警信息,解答公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66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市场主体1500余户次,责令下架退市临近期及不合格食品共计2390余袋(瓶)。监督检查供水单位8户次,撰写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共采集水样26份,经监测水样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合格率100%。共抽检食用农产品97批次(禽畜肉及副产品25批次,蔬菜37批次,水产品9批次,水果类21批次,鲜蛋5批次),不合格2批次,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了查处。开展产地检疫牲畜12.58万头只、屠宰检疫10.1万头只。对我县辖区22个养殖场(户)的牛、羊、猪进行了尿液现场抽样检测,共计现场抽取动物尿样快速检测150批次,“瘦肉精”监测结果均为阴性。四是我县对辖区全部18家养殖合作社(户)共抽取了21份鱼类及虾类产品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全部合格。

7.社会保险和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在全州实行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工作,将全县的农村低保标准由原272.5元/人.月提高到现在的396元,受益农村低保户达2601户5443人。二是全面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县各乡镇场卫生院、县人民医院、第五师二医院、精华医院、华夏医院等医疗机构启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服务系统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现困难群众“一站式”结算。三是全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同舟计划”等专项行动,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2018年,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7018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8489人,完成2018年计划任务数8350人的10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880人,完成2018年计划任务数10754人的100%;参加工伤保险单位358个,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3988人(其中:农民工3716人),完成2018年计划任务数13976人的100%;参加生育保险12201人(其中:女性5946人),完成2018年计划任务数12162人的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7085人(在职职工:12989人,退休人员:4084人),完成2018年计划任务数16986人的100%。

㈢政策性文件解读公开情况

围绕“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我县印发了《关于做好精河县2018年1至4月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45号,为确保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形成常态,我县在每月政务公开通报中明确当月解读任务,2018年共解读政策性文件13件,主要涉及农业、扶贫、医疗卫生、环保等内容。

㈣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我县按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印发2018年度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的通知》博州政公办发〔2018〕3号文件要求,积极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结合实际对精河县政府网站各栏目进行2次较为系统的梳理和调整,确保网站栏目更加清晰,网站内容更加全面;加大信息审核、筛查力度,为确保网站信息的绝对安全,我县网站信息发布采取单位三级联审,电子政务终审发布机制。同时,我县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关键词库,定期利用关键词对全站信息进行筛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落实网络值班和每日读网制度,不断加强信息的审核、发布和秘钥的安全管理;及时回应“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安排专人每日查看,今年共收到相关留言3条,均能按照留言人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和答复;根据县应急办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县年初积极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制定《精河县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并经政府常务会议同意行文下发。

2.健全制度规范。2018年我县分别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3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精河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8号《关于做好精河县2018年1至4月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45号《转发<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的通知》精政办发〔2018〕55号《精河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政办发〔2018〕56号《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76号等文件,为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指出工作方法,从而不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我县采取政务公开工作月通报制度,定期提出工作不足、问题存在的原因和下一步工作要求,2018年,累计发布《政务公开通报》10期,不断完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网站信息的安全、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全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07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17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98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402条。我县行政服务中心(简称“中心”)驻场单位41家,进驻各类事项210项,累计接待群众47.78万余人次,受理各类事项24.3万余件,办结率99%,其中行政审批类受理14.3万件,办结率100%,公共服务类及其他类受理10万余件,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县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件,均以信函形式申请,我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依申请公开人的要求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人对答复结果无异议。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全县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不够生动;三是各乡镇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流动性较大、工作持续性不够,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我县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大力推进“五公开”工作,尤其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进一步发挥群众对行政权力和行政执法的全面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办事服务等功能。充分利用网站平台,最大程度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于依法行政,服务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同时,认真做好网站平台的安全保障工作,严格发布机制,加强管理能力,确保网站平台时刻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做好解读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确保政策能够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四是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审批方式。全面清理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全面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同时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五是全面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一线延伸扩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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