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震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震局联系,地址:博乐市文化南路政府综合1号楼;邮编:833400;电话:0909-2318978;电子邮箱:
一、概述
博州地震局将“博州防震减灾信息网”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统一信息公开的模式,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及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活动、工作动态均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并上传到博州地震局门户网站。
⑴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展
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⑵建章立制,细化工作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我局遵照“全面、准确、安全、实用”的工作原则,严格了公开时限、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明确了公开方式,确保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⑶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特别是震情信息方面严把关口,并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流程。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逐步扩大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⑴主动公开内容
2017年,我局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包括防震减灾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性法律、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地震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内容。重点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周围新建、改建工程的审批事项等网上政务信息公示公告。
⑵主动公开数量

1.按不同公开方式,“博州防震减灾信息网”2017年共上传各类信息147条,;“博州防震减灾”微信订阅号2017年共推送52条次,112条消息;博州地震局政务微博2017年推送9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或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赖单位门户网站,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要进一步细化。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项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开展。
二是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