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公办发〔2018〕1号)文件要求,博州林业局对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系统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州林业局以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优化政务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着力扩展公开领域为重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㈠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了州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属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积极参与州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体系建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开工作作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重要职责。州林业局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博州林业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博州林业局政务公开制度》和《博州林业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同时,把政务公开的范围扩大到了下属各事业单位,要求下属事业单位提高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负责地抓好工作的落实。通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中给予安排和落实,在全局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政务公开的合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㈡丰富载体。通过近几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务大厅、政务服务公开热线、传统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六大载体,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的社会效益的重要途径。公开工作遵循可行实用、便捷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因事制宜,利用职工大会或设立公开栏、告示等形式,该上墙的上墙,该公开的公开。目前,我局已将局领导分工、州林业局职能职责、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权限、时限、结果,办文办事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了逐项公开,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向纵深方向发展。
㈢落实责任。制定出台了《自治州林业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确定了局属单位考核细则。通过考核,各单位在加强组织保障、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等方面,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完善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局属各单位也从实际出发,按本局的安排计划积极进行了组织实施,设置了公开栏、印制了卡片资料,制作了各种公示牌14块,本局下属7个事业单位已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办事依据;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各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和情况进展等事项;由单位行使的各项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等事项;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纪律,办事的程序、标准、依据和结果等事项;“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经费来源、支出等事项;部门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公开。
(四)加强监督。在充分协商和认真推荐的基础上,我局从社会各界聘请了5名特邀行风监督员,定期向各位特邀监督员通报州林业局政务公开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活动,广泛征求对州林业系统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针对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我局还结合在不同时期开展的林业普法宣传,对涉及农牧民切身利益的有关林业局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及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公益林管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州林业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8条,公众浏览4500余次。按类别分:工作动态42条,政务公开4条,资源林政2条,护林防火8条,造林绿化2条,森防检疫2条,重点工程3条,应急管理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州林业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州林业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017年州林业局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的工作,我们在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信息公开重形式轻内容:一是公开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二是评估标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今后,我们将按照自治州深化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大考核力度,梳理和修订更加科学的考核标准。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对人事管理、公共资源、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公开力度。三是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公开,细化公开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四是制定《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五是探索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的建设形式,在办好网站信息查阅点的基础上,逐步将查阅点延伸至行政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六是加强州林业局网站主载体作用。加快州林业局网站群系统的升级改造,为各级各部门创造方便操作、科学管理、互联互通的政务公开平台。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州林业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新疆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邮编:833400,联系电话:0909-23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