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博州公安局互联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公安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州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自治州2017年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努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领导高度重视,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公安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抓,其他科室配合落实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协调解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扎实实落在实处。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做到信息维护“谁发布、谁负责”,形成了牵头部门具体承办,各部门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力度,对不及时公开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三) 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拓宽栏目支撑。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安局严格按照《自治州政府系统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标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认梳理,切实做好完善、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栏目建设。删除不常用模块,如网上通缉、失物招领等栏目;新建重点领域公开、政务公开等栏目,并在现有及新建的栏目下增加子栏目;共删除不常用模块3项,新增栏目2个,新增子栏目10个。三是做好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新建重点领域公开栏目,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建立子栏目,并圆满完成权责清单及流程图共计800余项的公开工作。同时,通过警务公开等栏目,扎实做好公共服务、政策解读信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确保了各项公开工作落在实处。
四是突出公开办事,方便人民群众。提供常见问题解答、表格下载等服务,全面实行公开制度,把公安机关负责办理的各类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名称、受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流程、所需表格、备注等内容,通过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五是突出互动交流,密切警民关系。设立“常见问题解答”等互动交流栏目,当收到群众各类来信来访时,及时流转、及时办理、及时回复,有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今年以来,收到的群众咨询建议都及时进行了调查回复,有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六是
(四) 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是网站政务公开扩大传播范围、方便服务群众的重要补充。一是及时发布,畅通信息。“@平安博州”政务微博、“博州交警”政务微信平台及时发布警务工作动态、安全防范措施、警方提示、政策解读等微博信息,对警示性、提示性信息根据辖区内实际和群众需求及时予以整理发布。对网民通过微博对话等方式提交的涉及咨询、投诉、举报等方面的内容,及时转交相关业务部门办理。二是加强舆论引导,释放正能量。积极主动参与微博、微信、网站等平台设置的议题,及时上报鲜活生动有传播力的图文、视频等各类新闻信息,释放正能量,为全州公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互联网+”服务,方便广大办事群众。交警部门设立专门窗口,加强互联网面签和服务工作,全州27个便民服务网点均开通互联网服务电话,为不具备互联网条件、不会上网操作的群众办理互联网面签业务和提供咨询服务;投资建成交警远程监管中心,全州八家机动车检测企业以及二手车市场、机动车报废企业业务工作数据已全部接入,实现了对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机动车安检机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报废车回收企业等机构工作的远程监管;治安部门全力推进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初步实现保安信息全警使用、全警共享的目标,有效强化了保安服务监管力度,规范了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了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户政部门严格执行公安部、公安厅户口登记管理的有关程序规定,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实行网上审批流程,严格户口审批监督检查制度,全州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现了规范化、高效化、利民化;出入境管理部门全力做好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满足群众新需求,有效节省了广大办事群众其在接待大厅填表及等候的时间,也可减少前台民警录入和后台民警补录的信息,节约警力,提升工作效率。同时,针对博乐市、精河县出入境证件申请量较大、窗口排队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出入境管理部门全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填写身份信息及需要办理的证件类型,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并在约定时间内到出入境接待场所指定受理窗口办理相关证件。
(五)行风监督员会议的运用。公安局召开的行风监督员会议,及时向聘任的监督员反馈公安机关相关信息。
(六)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州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博州公安机关重要工作信息、取得的工作成效及110接处警工作,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公安局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手机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互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9 条;转办、回复局长信箱、投诉咨询信件35 封。“平安博州”官方政务微博累计发布博文223条,拥有粉丝5万余人;“平安博州”“博州交警”、“博州网警执法”政务微信平台共计发布信息725条,订阅关注2.7万余人。
2017年,州公安局通过互联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19条,公众累计浏览18.1万余次。按类别分:政策法规类61条,占总量的3.3 %,行政决策类10条,占0.5%,应急管理类17条,占0.9%,工作动态类450条,占24.73%,公共服务类332条,占18.25%,其他类别949条,占52.1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公安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公安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范围及回应内容还有待于细化、推向深入。存在栏目繁多,但是内容比较单薄的情况,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加强、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互联网+警务”服务还停留在信息公开、办事指南等方面,未能形成互联网上的全流程办事服务。
三是工作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博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督促指导。通过抓好日常的督促指导工作,切实增强公安局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加强责任落实和丰富公开形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通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得到落实。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公开渠道和信息资源的整合。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提高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互动交流、服务群众的水平。加强“互联网+”在公安宣传中的深度应用,扩大公安新媒体功能化应用的范围,建立健全线上服务功能,继续深化执法公开工作,优化执法公开方式方法,完善执法公开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