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建函字〔2017〕9号
关于报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函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公办发〔2017〕4号)的要求,我局编制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予以报送。
2017年3月8日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发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严格程序,依法审核许可
坚持依法审批、依法处罚、严格程序。对职权内的审批项目,全部交由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专设窗口办理,严格按要求办理许可证审批手续,并一次告知当事人办证提供资料。
二、便民利民,大力推行网上公开
为了确保政务信息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重点工作。在行政服务大厅将审批事项依据、程序、权限、办理期限等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增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严格执行《自治州2016年安居富民工程和住房保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保障性住房分配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复核、退出等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坚持社区、街道、市县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在安居富民工程中,各乡(镇、场)申请建设的安居富民房按照“申请一户、批准一户、建设一户”的原则上报县(市)批准备案。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州安居富民任务6400户(博乐市2500户,精河县2100户,温泉县1800户),全州安居富民工程开工6477户,开工率101%,已竣工6400户,竣工率100%。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1370万元,其中各级补助资金22540万元(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11840万元,湖北援博补助资金3700万元,州财政补助3200万元,县市财政补助5900万元),农牧民自筹26890万元。重点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工作,2016年我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任务为2159户(其中博乐市1360户,精河县164户,温泉县635户),全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户数2493户,占总建档立卡户数的115%。在每户3.85万元的补助基础上,各县(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补助5000元—10000元,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能兜底建房。二是加大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将住房保障各项管理制度,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在县市政府网站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公平、透明高效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分配不公问题的发生。安居富民工程相关信息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管理信息系统中全面公开,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录入电子档案信息,公开了农户基本信息、资金补助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农房改造前后的结构图片、完成图片,确保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共计6586户(套),计划投资12亿元,其中:城镇棚户区3559户(博乐市2500户,阿拉山口市200户,精河县500户,温泉县269户,五台工业园区90户),计划投资8.73亿元;公共租赁住房3027套(博乐市1200套,阿拉山口市400套,精河县907套,温泉县400套,五台工业园区120套),计划投资3.36亿元;新增租赁补贴600户,计划发放补贴资金140万元。三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定期赴县市开展督促检查、考核。在施工季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信息公开及分配入住等情况,在不断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6778户(套),完成任务103%,完成投资10.32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征迁协议3675户(博乐市2500户,完成率100%;阿拉山口市200户,完成率100%;精河县540户,完成率108%;温泉县345户,完成率128%;五台工业园区90户,完成率100%),完成投资8.55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103套,完成投资1.77亿元。发放租赁补贴856户,发放补助资金105万元。结转2014—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共4488套,年内完成投资2.41亿元,目前基本建成850套,竣工3638套。上报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12110套,2016年提前实施了116套(精河县40套,温泉县76套)。在安居富民工程中,把电子档案录入工作也作为年底考核的主要指标,各县市实行电子档案专人管理、专人录入,分类信息全面覆盖,确保档案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录入自治区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纸质档案建档、电子信息档案录入均达100%。
三、概述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6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州电子政务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要求,立足岗位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工作体制,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社会、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公开数3条,政策法规类公开数7条,行政决策类公开数5条,行政职权类公开数5条,应急管理类公开数6条,工作动态类公开数214条。2016年全州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3条,其中,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2条,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1条。公众浏览次数6700余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相对滞后、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优化栏目配置,加强网页内容的更新与充实,完善信息查阅点的建设,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发挥网站作用,确保信息及时对外公开。利用微博、微信等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需求。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