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博州国家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017年03月15日 17:27  

 

2016年,博州国税局按照博州党委、人民政府和新疆国税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范围、内容含博州国税局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不含基层县(市)国税局。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党组领导下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政务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相关科室共同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错位、不挂空。

(二)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工作运行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博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和《博州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信息公开有关资料,详细记录信息公开情况,并确保归档备案的材料真实、齐全、完整,有据可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制度,2016年3月31日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编制年度报告,向自治州相关部门和新疆国税局上报,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三)优化公开载体,拓展公开渠道

我局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按照门网站建设的要求,重点抓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使之真正成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一是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将主动公开信息在网站上全面反映。目前,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涉税公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14个栏目。二是进一步完善内网“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加强对内公开工作力度。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数据报告等不适宜面向社会公开的事项按规定形式和时限及时对干部职工进行公开。为进一步深化信息化技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应用,我局还利用召开会议、编发会议纪要和国税信息、张贴告示等形式对内公开。三是利用各基层局办税服务厅将办税流程、处罚公告、办税注意事项、收费标准等面向纳税人进行公开。四是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新闻媒体、悬挂横幅、街头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和途径积极宣传“营改增”等重点税收知识及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法遵从度。五是设立纳税人依申请公开渠道和咨询、监督、举报的互动窗口,积极受理纳税人的公开申请,充分体现了“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有效地保证了纳税人和国税人员对各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

(四)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公开质量

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博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和《博州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由办公室督促机关各科室及基层各单位及时梳理应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对应公开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事项,及时下发督办单,并在绩效考核工作中予以扣分,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根据《博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我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制作了“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审批单”,对拟公开信息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即拟稿人初核,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局领导终审,杜绝了泄密事件的发生。当对相关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按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博州国税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1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452条,通过政务网、公告栏、报纸、广播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49条。在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中,我局还通过12366热线、微信公众号、税企互动平台等及时推送改革政策,解答疑难、焦点问题,为纳税人免费发放5万余份营改增宣传资料,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了纳税人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及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博州国税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支出,未产生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收取的复印、递送等费用。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同志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等方面的重要促进作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有欠缺,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

二是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拓展。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平台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需要进一步拓展。

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不够,且存在着信息公开不规范、目录内容过于简单等问题。

2017年,博州国税局将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新疆国税局的坚强领导下,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紧紧围绕优化纳税服务,重点落实权责清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州国税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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