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03月26日 1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机关(自治州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及日常受理机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博乐市青得里大街201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邮编:833400;电话:0909-2318405;电子邮箱:bzzfxxgk@xjboz.gov.cn。

一、概述

2009年,自治州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内容规范全面、渠道畅通便民、程序合法严密、机制健全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社会效应进一步扩大。

㈠完善目录指南,及时发布信息。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州在“四重一突出”上狠下功夫,即: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投资、重要人事任免以及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和新闻媒体把政府及其部门的文件、信息、各种优惠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事前预公开、事中过程公开和事后结果公开。为细化梳理和规范重点,还针对土地管理(用地、征地、出让)、城市拆迁补偿、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内容涉及的部门进行任务分解,确保了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各县市(口岸)、各部门还普遍把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重要内容长期对外公开。

㈡完善发布平台,推进查阅点建设。以州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归集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领导、政府职能、政府文件、发展规划、重点工程、财政预算、政府规章、招商项目、政府工作报告、人事任免、统计公报、工作动态等12个子栏目,并于2009年1月启用了博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各县市(口岸)、州直各单位也充分利用各自网站(包括县市、口岸,45个州直部门、3个人民团体和1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立了网站信息发布渠道,公开了与公众服务、公众联系相关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电子邮件等信息。

为方便不具备上网条件或没有上网能力的群众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自治区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要求,我州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向博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交政府公开信息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08〕78号),将博州档案馆确定为“博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面向公众提供本级政府及部门机构的公开信息查阅。博州档案馆及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职责范围,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专门机构(管理科)、确定专人负责“查阅点”的日常管理,并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分类、整理、查阅等规章制度。2009年,博州档案馆已汇集23个州直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全文1105件。

㈢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为了全面了解掌握我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查找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09年3月编制完成了博州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布。自治区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48号)文件后,自治州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实质,并已着手制定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自治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和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全州累计整理发布政府信息46822条。其中,各县市(口岸)、州直各单位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0749条。

全州新增公开的46822条政府信息中,政府职能4342条,占9.3%,政策法规5238条,占11.1%,重大决策4526条,占9.6%,行政职权类1756条,占3.7%,行政执法类1256条,占2.6%,社会服务类5864条,占12.5%,工作动态类20796条,占44.4%,其他类3044条,占6.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全州各政府机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全州各级政府机关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

2009年,全州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物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博州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博州人民政府及博州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2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主要原因是有关收费标准还需要由有关部门核定。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㈠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㈡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并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向社区、乡镇的延伸;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㈢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