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美誉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州级唯一一所义务段学校,现结合我校义务段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度招生工作。
组 长: 廖江宁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 巴 达 校党委委员、校长
巴义库 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校长
安 娜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 峰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胜利、乌英格日乐、乌日古娅、那生朝克图、巴音达拉、巴音花、娜仁花、其乐、伊娜、巴登其其、巴音布鲁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希望楼三楼教务处办公室,由乌英格日乐兼任主任,统筹制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教务处具体组织和安排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招生区域,确保学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二)坚持计划到校、阳光招生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和其他弱势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对象
1、初中七年级:招收小学毕业生(博州范围)。
2、适当招收二至八年级的插班生(博州范围)。
四、具体工作安排
1、宣传工作:
(1)招生宣传工作从2020年7月4日起至7月30日止。
(2)7月4日前教务处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并制作出各种宣传资料。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对招生工作进行培训指导。
(3)7月4日起至7月30日,通过学校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开展招生工作。
2、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7月4日-8月20日)
现场报名(8月18日-8月20日);
(2)资格审查;
(一)初中七年级需提供:1、家长、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生两寸照片四张。
(二)二至八年级的插班生需提供:插班学生需在8月1-8月20日申请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转学证。学生两寸照片四张)。
(3)电话通知录取;
(4)分班。
五、咨询方式:
乌老师:15009096763 其老师:13565500025
伊老师:18609092733
州蒙古中学
2021年6月30日
审核人:廖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