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温泉县中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及随迁子女转学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摸底
时间:7月17日-7月31日
要求:建议采用网上摸排,确保摸清底数。
二、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七年级:8月7日-11日;
转学报名:8月15日-9月5日;
三、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儿童(含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学的,家长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审核备案后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缓一年入学。
2. 各中学七年级接收对口小学毕业年级学生。3. 转学报名对象为二至八年级来温务工、随迁及乡镇场在县区购房人员子女等。
四、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温泉县所辖区域人口分布、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安格里格镇、查干屯格乡及昆得仑牧场辖区的初中适龄少年到温泉县初级中学入学;昆得仑牧场辖区的适龄儿童按就近的原则选择查干屯格中心小学或县城镇小学入学;塔秀乡、呼和托哈种畜场辖区的初中适龄少年到哈日布呼中学入学;其它各义务段学校原则上按行政区域组织招生。严格实行免试入学。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顺对面升的学校,保证教育机会公平。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宣传、公安、住建、国土等部门和有关社区、乡镇(场),审核处置有关事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 飞 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李新红 教育局局长
成 员:陈 泉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蔡振民 县初级中学书记、校长胡泉玲 哈日布呼中学书记
马立文 哈日布呼中学校长
李 静 哈日布呼中心小学党总支书记
王丽娜 县城镇小学书记胡泉雯 安格里格中心小学书记
孙 军 安格里格中心小学校长董衍涛 呼和托哈中心小学书记
程 洁 呼和托哈中心小学校长刘瑞华 塔秀乡中心小学校长
王桂红 查干屯格中心小学书记
丁旭明 教育局教育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办,丁旭明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审核,及时受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聚众滋事、造谣惑众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招生负总责。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审核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报名信息的审查、复核和调查确认工作。要严格招生政策,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对在招生工作中审核不严、谋取私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从严查处,严肃处理。
(二)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有关规定,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
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对本辖区内的学生,按照性别比例、民族比例实行均衡编班,保证每一位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科学合理设置班数,严格控制班额,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大班额,切实做到小学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
2.严禁违规招生。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五不得”(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招收择校生或以实验班名义招收区域外的学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或以竞赛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区域内或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三严禁”(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严格规范收费。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建立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
4.实行阳光分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全部实行阳光分班,均衡分配生源,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监督随机编班过程和阳光分班行为。
5. 加强学籍管理。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及学生流动、辍学情况。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规定,学校应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生转学后,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没有学籍的,要及时为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接受不符合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6.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认真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问题,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切实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援疆干部、内调干部等人员子女入学。
7. 严禁各学校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因病因残、确实不能到校随班就读的,采取到特殊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切实做到“应入尽入”,并纳入学籍管理,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8.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居住证管理条例》流入温泉县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优化简化随迁子女教育入学政策,各学校以房产证、居住证、户口本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证明材料,实行入学证明材料清单制管理。学校负责审查核准学生入学相关条件,尤其是要加大外地务工人员实际居住情况摸排力度,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严禁各学校拒收教育局安排的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确保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9.各学校预计招收人数。温泉县初级中学计划招生七年级8个班级,320名学生;哈日布呼中学计划招生七年级6个班级,210名学生;呼和托哈中心小学计划招生一年级2个班级,60名学生;安格里格中心小学计划招生一年级2个班级,50名学生;查干屯格中心小学计划招生一年级1个班级,30名学生;温泉县城镇小学计划招生一年级5个班级,200名学生;哈日布呼中心小学计划招生一年级4个班级,140名学生;塔秀中心小学计划招生一年级1个班级,30名学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制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入学办法及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等,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咨询。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争取社会理解支持。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教育局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深化阳光招生,主动公开招生信息,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着力直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均衡发展取得的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严禁对考试成绩、升学率、高分率、平均成绩、重点录取率、“状元” “学霸” “喜报” 等进行炒作,严禁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维持正常的招生秩序,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六、温泉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909-8222553,监督电话:0909-8222387 。
审核人:李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