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19日,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州党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宋新莹主持召开与州党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州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本次巡察的有关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
动员会上,宋新莹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州党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州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索里蒙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组员,自治州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州党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州党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组、州党委机要保密局保密工作专项检查组人员,州党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退休老干部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此次安排对州党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党组)开展巡察,既是落实党内监督无禁区、全覆盖要求的具体行动,也充分体现了自治州党委对州党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党组)的高度重视,要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把握好这次“政治体检”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完成好州党委交办的政治任务。会议指出,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历次全会工作要求,聚焦州党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党组)职能责任,深入了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情况;了解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了解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强化监督。了解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强化监督。同时,巡察组还将重点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党纪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监督。
州党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州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索里蒙同志表示,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全局上下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接受党委巡察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要严肃纪律要求,全力支持配合。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全力配合巡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巡察工作提供最便利的条件和强有力的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做到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治州党委巡察组将在州党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党组)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举报电话:17797805054;专门邮政信箱:博乐市A080信箱(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收)。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20: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党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审核人:索里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