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博州启动自治区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试点,聚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系统破解评价难题,取得明显实效。
一、重构制度,“标尺”精准量绩效。健全“1+N”政策体系,以州级总方案为根本遵循,指导各县(市)和州直学校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考核细则,实现规范统一与特色发展相结合。推行“双轨并行”考核模式,将学校综合绩效考核与集团化办学专项考核相结合。落实“实分制”量化考核,确立百分制基础分并设置奖励加分,使考核结果直观可比、公平可信。
二、破局激励,“引擎”驱动新分配。聚焦分配机制改革,坚决打破平均主义,确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分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等倾斜,指导性浮动区间约为5000元。将方案制定与考核实施自主权下放学校,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改革成效显著,2025年博乐市校际绩效人均最高差额达5376元,精河县部分学校绩效差额超过5800元,“优绩优酬”导向日益鲜明。
三、闭环管理,“轨道”长效促提升。推动考核重心向过程转移。鼓励建立“月度跟踪、学期评估”常态监测机制,探索运用信息化平台提升考核精细化和透明度。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评优评先的核心依据,并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形成“以实绩为导向、能上能下”的管理闭环,确保改革“指挥棒”的权威与效力。
四、活力迸发,“新貌”彰显实成效。改革有效激活教师队伍内生动力。2025年全州5人获评教育部“基础教育精品课优课”,121人在自治区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奖,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5人。教育质量建设成效显著,博州在全疆率先全域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验收,3个县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评估认定,2025年高考本科上线率达80.53%。学校治理持续优化,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下一步,博州将继续扎实推进试点,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为全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作出应有贡献。
审核人: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