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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5年12月02日 10:41  运行科

签发人:孟雷    答复类别:A类

宋志平代表:

您提出的“如何培育博州优质中小企业方面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博州企业的发展和成长,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扶持、壮大中小型企业发展,作为推动我州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加以落实,并把推动解决企业的难点、痛点、堵点,作为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作切入点。

  1. 我州开展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工作情况

    出台了《自治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博州政办发〔2023〕号),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路径,建立“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对2023—2025年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召开了2024年自治区“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博州站活动,为全州60余家企业解读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知识产权质押等相关政策,对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2024年召开6场次银企对接会,110家企业达成意向金额74.14亿元、已落实贷款金额36.11亿元。截至2025年11月,我州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63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8家。

    二、2025年采取的措施

    ㈠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完善政银企协调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政银企沟通机制。广泛摸排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建立企业融资需求表,会同人行博州分行、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局召开银企对接会,开展金融产品及政策宣介、企业信用修复,鼓励银行提供全链条综合金融服务,确保在金融支持力度、融资成本下降、融资渠道拓宽、融资服务延伸等方面取得突破,助力企业增订单、拓市场、强经营。先后举办银企对接会6场次,推动签订意向金额24亿元。二是以再贷款、科技创新领域再贷款等为依托,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推动央行低成本资金传导至实体经济。

㈡建立自治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常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由发改、金融监管、财政、市场等12个政府部门和10家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为成员的自治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的通知》,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二是开通绿色通道。紧盯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三大目标,建立线上线下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办贷流程、简化审批材料,提高审贷办贷效率。截至11月中旬,累计获得授信经营主体8424户次,授信金额117.6亿元、获贷金额105.8亿元。线上积极推广使用“新疆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引导经营主体入驻“信易贷”平台进行融资。截至11月中旬,授信金额43.44亿元、获贷金额13.64亿元。有效缓解了银企信息不对称、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㈢减轻中小企业税负压力。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全面梳理38条已出台的中小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精准定位中小企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严格落实“一政策一方案精准推送,不断深化“政策找人”,确保政策红利高效直达中小企业。二是持续深化银税信息共享。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推进“银税互动”业务对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三是指导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时了解州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经营及研发情况,针对符合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辅导方案,帮助企业及时规范准确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㈣加大对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持。一是指导企业申报项目资金。州工信局积极指导企业申报自治区技术改造项目和超长期国债设备更新项目。目前,阿拉山口新博油气管道技术改造项目已通过自治区审定,预计获批资金25万元。博海水泥、金鑫昱等5家企业申报的超长期国债设备更新项目已通过国家审定,预计奖补资金4891万元。二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工信、科技部门主动共享政策信息、进行工作联动,共同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引导规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升规纳统,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三是帮助企业争取资金支持。自治区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25万元的资金奖励,金融机构给予“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50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1000万元的贷款额度。四是建立产学研合作。发挥工信、科技等行业部门职能优势,积极推动疆内外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助力我州中小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全面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措施。一是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持续用好稳定红利,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从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审批服务便利化、市场平等准入、缓解融资困难、强化涉税服务等方面,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是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㈡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提升企业竞争力。一加强“小升规”企业培育。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小升规”企业培育库。认真梳理主营业务收入在1500至2000万元之间、有一定科技含量、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作为重点进行重点培育,为全州民营经济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二是加强优质企业培育。要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目前的国家、地方金融政策发明对“专精特新”企业倾斜较大,被评为“专精特新”或“高新技术”的企业,在融资贷款方面金融机构会优先放贷,对抵押物、担保方面的要求较宽松。

㈢加大支持力度,突破民营企业发展瓶颈。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和放大作用,不断落实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纳尽纳,加快审批流程,尽快缓解企业燃眉之急。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依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严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推动降低要素成本,各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项目,企业能够享受的政策和项目资金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企业手上,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三是搭建涉企政策解读平台。对于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新出台的涉企政策,要多渠道多方式及时向企业进行推送解读,提高企业对政策知晓率,享受到应得的政策红利。

以上答复妥否,敬请代表批评指正!非常感谢您对州工信局工作的支持!

审核人: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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