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张传英 答复类别:B类
游丽遐、王健芬、开丽比努尔·克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新时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对遭受侵害或伤害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施保护措施,并加强对施暴人的惩戒和教育
自2021年6月以来,博州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严格落实司法保护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加强反家庭暴力经常性工作意见》《关于建立自治州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措施,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二是持续推进“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涉未刑事案件办理为基础,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社区矫正活动、监管场所依法执法法律监督。三是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自治州检察机关组建“阳光未来”法治宣讲团队,开展“法治+心理+家庭教育指导”三位一体法治进校园进社区巡回宣讲活动;全州部署“乡村的少年 无法不爱你”法治巡回宣讲活动,重点对留守儿童、偏远牧区儿童、困境儿童开展订单式、沉浸式法治宣讲,注重发现涉未线索,加强对农村涉未领域的问题整治;州司法机关成立司法援助办公室,对困境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助。四是狠抓办案和保护,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全面落实社会调查、社会管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等制度,案中案后关怀到位,法治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对特殊案件实行会商制度、“一站式”取证以及必要的司法救助。
二、加强网媒管理,预防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身心健康的各类媒体或刊物
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紧扣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因素,进一步压实有关责任主体的保护职责,强化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力度。一是以“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暑假、寒假期间文化市场监管”等活动为载体,重点对辖区学校周边书店、打字复印店等涉及未成年人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了开学季中小学教辅专项检查、“青少年版权保护季”专项检查,清缴整治问题图书等涉未成年人有害出版物执法检查;二是配合“扫黄打非”开展“护苗”专项检查,严防青少年类有害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盗版书籍等不良信息刊物传播扩散,同时充分利用“3.15”“4.26”“5.19”联合组织执法人员到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民保护未成年人的氛围。三是建立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规范新闻媒体涉及未成年人的报道采访,加强图书报刊、影像制品以及广告内容的管理和规范,落实禁止在学校周边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的规定,严格监管娱乐场所、酒吧、游戏厅经营活动,从严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等危害其健康成长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营造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四是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州、县市网信、宣传、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州范围内的网吧进行突击检查,切实加强以学生为主的未成年人的健康、文明、科学上网教育。各学校对校园网课内容实时审查,对学生午间、课后等时段使用手机和网络进行重点监管,严管重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有效预防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坚决杜绝以网络暴力为主的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违法现象发生。自治州公安、网信、文旅等部门加大对网络、电视等日常监管审查,从源头上禁止传播低俗、暴力内容的视频。全面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上网、科学用网,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三、学校、幼儿园建立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是加强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政法、公安、司法、团委等14个部门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帮教管理办法(试行)》(博州教发〔2021〕62号),在县市设立不良青少年帮教工作室,建立“五个一”帮教工作机制,精准帮教不良青少年。二是健全机制,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成立校园防欺凌专项治理组织机构,运用校园电子屏、橱窗、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公布防欺凌举报电话、邮箱310个。搭建“家校社”联系平台,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及时了解学生离校期间的活动情况,共同防范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联合宣传、政法、公安、市监等部门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上下学期间“护学岗”运行、校园周边商户是否销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危险玩具进行检查,抽查经营场所62家,发现问题37处,立查立改37处。三是狠抓办案和保护,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全面落实社会调查、社会管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等制度,案中案后关怀到位,法治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对特殊案件实行会商制度、“一站式”取证以及必要的司法救助。2022年,博州两级法院审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1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各级妇联组织、学校要建立健全“家庭建设”智库,培养壮大家庭领域研究队伍,提升研究水平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印发《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和《自治州第三届“课外访万家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博州辖区妇联组织联合教育系统各学校建立了“家庭建设”智库,全州154所学校、342个村队均成立家长学校,配备家庭宣讲员1046名,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家委会,成员达5700人,全面开展“护航成长·家教矩阵聚能行动”“教子有方·优秀家教倡扬行动”等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活动,常态化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开学以来,累计走访学生8.7万余名,加强对家庭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研究,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健全完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档升级。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推动未保专业化。2023年,博州民政局争取自治区福彩公益金125万元,在博州辖区7个乡镇(街道)试点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定期对生活困难、残疾、留守和孤儿进行走访摸排,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维权意识。通过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规范新闻媒体对涉及未成年人相关热点事件的宣传报道,传播社会正能量。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寻找最美儿童主任”“红领巾心向党”“感党恩颂党情、传家风促新风”等系列活动,推进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利用打拐办平台发布打拐防拐等工作,持续开展“童卫工程”活动,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四是推动建立工作督办机制,通过全面排查、精准打击、严格执法等措施,针对非法出售出版印刷出版物等违法违规现象,依法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努力营造未成年人成长良好法治环境;加大普法宣传,引导未成年人自身培养各自兴趣爱好,呼吁家庭、学校、社会各层面联动机制下,共同谋划未成年人工作未来发展方向,持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跟踪指导、挂牌督办。
非常感谢您对博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联系人:张海朝 )
2023年5月15日